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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辉县分局洪洲环保所对辖区产生危险废物企业开展帮扶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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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16:39:37

       河南广电融媒体记者 崔新保 通讯员 张建霞

    根据新乡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精神,结合《新乡市深入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辉县分局洪洲环保所同局固废科对辖区产生危险废物企业进行帮扶指导。

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参照排污许可证、环评报告、生产记录等,对企业危险废物的实际产生量、种类、产生危险废物环节及贮存规范性等进行现场指导。

结合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拥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企业、持有许可证的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和重点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企业,全面动态掌握辖区内企业危险废物产生情况,确保填报数据与实际出入库情况一致。

下一步,辉县洪州环保所将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对企业反映的环保个性问题,发挥好对口部门和联络员的帮扶优势,帮助企业一一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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