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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费、补贴、加大贷款力度!河南出台7项举措深化“万人助万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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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28 22:00:28

    2月24日,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服务“万人助万企”活动相关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近日出台《深化服务“万人助万企”活动若干举措》,提出减轻企业负担、加强企业职工技能培训等具体举措。

作为保企业、保就业、保民生的重要抓手,“万人助万企”已成为我省推动发展的重要抓手、优化环境的重要名片。
 

举措一:降费、补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对受疫情灾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失业、工伤保险费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3个月,缓缴政策执行期到2022年年底。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举措二:加强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

将继续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推动企业职工全员培训,全面提升职工职业技能水平,支持企业开办职业培训机构,力争企业年培训120万人次、90万人取得证书。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还将指导企业自主开展技能岗位人员定级晋级评价,按规定给予备案机构评价补贴,逐步实现全员持证。持续实施技师培训项目,加快“专精特新”等重点领域急需紧缺技师、高级技师培养。支持企业与院校合作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按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支持企业职工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促进优秀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举措三: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还将强化创业融资支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全年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0亿元以上。

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给予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对LPR-150BP至LPR+150BP的部分予以贴息支持。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业管理、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举措四:扩大就业见习规模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还鼓励大规模开展就业见习,全年完成就业见习2.5万人。

对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且吸纳省内已办理实名制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进行就业见习的就业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举措五:提供企业人才发展支撑

扎实推进劳务品牌建设,支持各地推出一批劳务品牌龙头企业、特色产业园区。完善“全职+柔性”引才引智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协议、特聘、兼职、技术咨询等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支持开展自主评审工作,畅通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对待。放宽企业申报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条件,支持企业面向海内外延揽一批急需紧缺的高层次、创新型、引领型人才(团队)。
 

举措六:强化企业用工服务保障

持续办好“11+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系列活动,组织各类线上线下专项招聘活动,通过多种平台实时发布企业用工信息,有效促进劳动力供需两端精准对接。对依法设立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介绍求职者实现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职业介绍补贴)。完善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机制,发挥“万人助万企”活动专班作用,实施“一对一”服务,确保省内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用工得到优先保障。支持企业通过余缺调剂等方式解决用工难题。
 

举措七: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服务指导,扎实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持续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依法打击侵害劳动者就业权益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家部署落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人才薪酬分配激励政策,推进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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