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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新乡县人民法院成立园区司法服务工作站

文章来源:河南基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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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5 15:50:38

  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5月10日,新乡县人民法院举行“园区(化工)司法服务工作站”、“园区(振动)司法服务工作站”成立仪式。新乡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刘婷婷、新乡县法院院长张妍丽、新乡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新伟、刘卓斐、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河南威猛震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出席成立仪式。刘婷婷、张妍丽为园区司法服务工作站揭牌。

       据了解,新乡县人民法院“园区司法服务工作站”工作职责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做好服务指引、开展法治宣传、提出司法建议、推动纠纷化解等。旨在针对园区企业多元需求,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精准的司法服务,打通法院服务“最后一公里”,护航园区企业稳健发展。“园区司法服务工作站”作为畅通法院与园区企业沟通的桥梁,将有助于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近年来,新乡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积极探索优化营商环境新模式,开展多种形式服务企业活动,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新乡县法院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法官到园区服务站指导工作,让园区足不出户就能咨询解决相关法律问题,从“企业找部门”变为“部门上门服务”,真正做到了让企业少跑腿,让服务更主动。

      园区司法服务工作站有关人员表示,要推动建立“法院+园区”多元解纷机制,法官提前介入、主动解纷,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化解在园区;对涉企案件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助推优化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坚持把多元解纷机制运用在涉园区企业案件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能动司法,有效推动园区涉企纠纷诉源治理、多元化解。在提高诉讼解纷效率的同时,让当事人自动履行协议,为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增添强大动力。通过源头纠纷解决,降低园区企业的诉讼成本,减轻企业的诉讼负担,让企业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园区司法服务工作站将立足主责主业,延伸审判职能,收集园区内企业遇到的政策性、法律性问题及企业最关心、最直接的司法需求,定期提供精准法律建议和针对性的普法宣讲,增强企业的法治观念,营造园区良好法治氛围。持续引导企业诚信经营、防范风险,提升区域内企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降低维权成本和违法风险,助力企业依法高质量发展。(贾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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